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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農業設施容許使用」應檢附文件?

1. 申請書(可至本所「表單下載」處下載使用)
2. 申請人之身分證(影本);屬法人者,應檢具法人登記證明文件(影本)。
3. 經營計畫書
4.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5. 設施配置圖,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申請畜牧設施者,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千二百分之一。
6. 位置略圖
7. 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為申請人單獨所有者,免附。
8. 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文件
9.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山坡地範圍需檢附)
10. 現場照片(遠、近照各一)
11. 規費繳款書影本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22
  • 發布日期: 2019-04-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