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民眾反映希望瞭解防範蛇類相關資訊,以俾民眾獲知防範蛇類方法。
一、捕蜂捉蛇業務因長期無明確權責機關,為保障民眾生命安
全往年都是由市府消防局辦理,惟至106年起改由農業局接續
辦理,且以委外方式執行,先予說明。
二、本委外補蜂捉蛇工作依據契約之規定,其工作以建物範圍
內(民宅、社區大廈、學校、店家及機關)及都會公園內之
具危險性毒蜂及蛇類捕捉工作為原則,餘戶外之案件非契
約履約範圍暫不予受理,合先敘明。
三、承上,貴機關如接獲通報或發現蜂蛇出沒情事,其地點為
非農業局契約所能處理之範圍內,將不予處理,請依土地權
管機關本依權責自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