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補助計畫簡要說明如下:
(一)下半年度受理期限:自113年11月1日起至11月25日止。
(二)受理機關:本市各區公所。
(三)補助對象及資格:
1、補助對象:公、私立國民小學、國民中學及高中職(以日間部為限)學生。
2、補助資格:
(1)具原住民身分。
(2)設籍本市滿4個月以上。
(3)原住民中低收入戶(含低收入戶);以低收入戶家庭優先補助,中低收入戶次之。
3、應備文件:
(1)申請書乙份。
(2)領據乙份。
(3)學生(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4)學生證影本(需蓋當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乙份。
(5)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6)學生(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
(7)校外安親班或補助立案證書影本。
(8)繳費收據正本(應蓋有公司行號章及負責人印章):下半年申請補助,繳費收據應為113年7月至12月。
二、旨揭補助所需相關申請書件,請至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官網(http://www.ipd.taichung.gov.tw)-便民服務-各項福利措施查詢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