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程:115年7月31日至8月13日(假日不受理⚠️)。
📍受理地點:請向最新(最後)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登記的公所提出申請
✅申請資格:符合農業天然救助辦法相關規定,且已完成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作業程序者為限。
📄申請文件:身分證、存摺簿封面(含帳號)、印章、期限內之農民從事養蜂事實申報及登錄資料表。
💰救助額度:每蜂群550元。
☎️相關疑問請洽農業課曾小姐(04-2339712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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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全國為辦理蜂群(蜜源缺乏)115年1-2月乾旱(遲發性)農 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及低利貸款地區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7-31
- 發布日期: 2026-07-3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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