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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對地綠色環境給付計畫」應檢附文件?

1.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2. 土地所有權人身分證(影本)
3. 土地所有權人印章
4. 霧峰區農會存摺(影本)
5. 現耕人非土地所有權人者,應檢附委託經營契約書或有效期限內租賃契約書或代耕證明或耕作協議書或土地使用同意書等證明資料。
6. 依需求檢附其他證明文件(如戶口名簿、土地共有分管協議書、分耕位置圖、契作合約書等)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9-22
  • 發布日期: 2019-04-1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1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