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恢復老人健保補助是市長媽媽盧秀燕重要政見,其目的,一是確保本市老人健保醫療權益;其次,希望能減輕老人及家人繳費之經濟負擔,為了積極兌現承諾,在臺中市議會支持通過下,108年7月起提前恢復老人健保補助,在符合公平正義原則下,已訂定排富機制。
二、補助對象、金額:
(一)年滿65歲以上老年人或55歲以上原住民,且設籍台中市滿一年。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最近一年綜所稅率5%以下。
(三)每人每月補助金額上限為749元(依健保第六類對象自付額為準),超過749元者須自付差額,低於749元者核實補助。
三、查詢方式:
(一)電話專線:2217-7239、1999市民一碼通。
(二)線上查詢:只需要輸入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驗整碼後,即可查詢是否符合資格。
(三)至公所:請攜帶長輩身分證與代理人的身分證到公所社會課即可。
四、注意事項:如投保單位已提前收取健保費,符合補助資格長輩可確認應繳納金額,直接向投保單位辦理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