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關旨揭專案農貸,經本署洽農業部農業金融署確認,配 合農業政策之推動及支應農漁產業營農所需資金,農業部 推動19種政策性農業專案貸款,範圍涵蓋從事農業生產及 與其相關之農業設施(備)等所需之資本支出及週轉金。
二、查農業設施(備)用途,係為提升生產效能,引導提升經營 效率,本署「112年度補助地方政府輔導農民辦理防治臺灣 獼猴危害農作計畫」(後續計畫名稱與內容將滾動調整修 正),輔導農民於合法用地架設之防猴電牧器圍網,用途係 為防治臺灣獼猴危害農作,降低農損,以提高農作收成 率,爰該電牧器圍網,得認屬農業設施範疇。
三、是以,農民從事作物類生產,其設置防猴電牧器圍網所需資金,可申請「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農民經營及產 銷班貸款」及「輔導農糧業經營貸款」等,相關專案農貸 利率介於0%至1.79%間(「青壯年農民從農貸款」一般青農 200萬元5年免息,百大青農500萬元5年免息),倘農民之資 格條件符合專案農貸規定,得檢附貸款申請書、經營計畫 書及相關文件向貸款經辦機構提出申請,專案農貸詳細諮 詢專線:
(一)全國農業金庫 0972-590951。 (二)農業信用保證基金 0963-619301。 (三)農業金融署 0933-2399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