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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

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一、 為讓本市大專青年提早為踏入職場作準備,臺中市政府勞工局規劃辦理「臺中市政府114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計畫」,藉由提供暑期工讀機會,協助體驗職場與幫助家計,進而提升其職涯發展競爭力。
二、 本計畫說明如下:
(一) 報名期間:
1、 一般身分學生: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1日。
2、 特定身分學生:114年4月7日至114年4月18日。
(二) 報名資格:
1、 基本條件:需設籍臺中市4個月以上,暑期工讀報名期間為現就讀國內各大學或四技(一年級以上學生)、二技或二專(一年級學生)、五專(四年級學生),不包含尚未入學、應屆畢業生、空中大學學生、空中進修學院學生、夜校生、進修部學生、延畢生及研究生學生。
2、 特定身分條件:特定身分學生除具備基本條件外,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1) 本人為身心障礙者、低收或中低收入戶及原住民。
(2) 父或母曾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4月7日期間遭遇職業災害且目前尚在失業中。
(3) 特殊境遇家庭子女或獨力負擔家計者之子女。
(4) 父或母曾於112年1月1日至114年4月7日期間申領失業給付,目前尚在失業中。
(5) 經教育部核定通過「大專校院弱勢學生計畫」之大專青年。
3、 為提供更多青年學子暑期工讀機會,每名工讀生進用以一次為限,113年(含)以前曾參加過者不得再報名。
(三) 報名簡章及詳細內容已於114年3月24日公告於臺中市政府勞工局官網(首頁/勞工服務/就、創業與訓練/大專青年學生公部門暑期工讀)
三、 洽詢電話:04-22289111轉35600。」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勞工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3-20
  • 發布日期: 2025-03-20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