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國大陸、香港及澳門地區(下稱陸港澳)近年持續增(修)相關國安法令,迄今陸續發生國人赴中國大陸遭非法扣押、留置、盤查等情形,嚴重威脅國人赴陸港澳之人身安全。
二、為因應陸港澳地區情勢變化,大陸委員會(下稱陸委會)業於113年6月27日起提升赴陸港澳旅遊警示為「橙色」,建議國人非必要宜避免進入陸港澳,並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經行政院核定生效在案。
三、提醒同仁如須赴陸港澳地區,參考陸委會網站相關規範並特別留意下列事項:
(一)應遵守相關法令之保密規定,勿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活動。對中國大陸或港澳人士之要求,應提高警覺,注意維護國家機密及一般公務機密,嚴防洩漏或交付法令規定應保守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物品或資訊,並請提高警覺避免公務資料及物品遭竊取或搶劫。另攜往陸港澳之手機、筆電等及其內之社群媒體,勿存放公務相關資料及可能涉及觸犯中國大陸及港澳國家安全相關法規之檔案,以避免遭遇風險。
(二)請注意人身安全之維護,外出宜結伴同行,避免前往出現抗爭、集會遊行及毗鄰草地等地點,或單獨前往陌生、出入分子複雜場所,並避免接受不當饋贈、招待或涉足不當場所。
參考資料:法務部廉政署114年4月2日廉政字第11407007170號書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