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期程:即日起至114年6月25日(假日不受理⚠️)。
✅申請資格:符合農業天然救助辦法相關規定。
📄申請文件:身分證、存摺簿封面(含帳號)、印章、一個月內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非自有土地,需另附期限內租賃契約書或土地同意書等,公有土地、375租約土地限以承租人名義申請。
💰救助額度:每公頃8萬元。
☎️相關疑問請洽農業課曾小姐(04-2339712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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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公告臺中市為辦理酪梨114年3月中旬低溫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
- 市府分類: 農業發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6-13
- 發布日期: 2025-06-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