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公告訊息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臨時人員徵才

機關徵才
標題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臨時人員徵才
徵才機關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職稱 臨時人員
名額
資格條件 (一)年滿18歲以上
(二)語文能力:通曉國、台語
(三)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有效期間(訖) 2025-12-23
工作項目 (一)霧峰區育兒津貼各項業務
(二)其他臨時性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報名方式 (一)採通信或親送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臨時人員履歷表(直式A4格式、貼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並請務必填寫日夜間聯絡電話)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之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二)請於本(114)年12月23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前 述文件(請用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所社會 
  課辦理報名(郵寄地址:臺中市霧峰區大同路20號),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霧峰區公所社會課臨時人員」。
其他 (一)工作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8時至17時
(二)僱用期限:定期契約(任職期間115年1月1日至115年3月31日止)
(三)薪資:月薪31,449元
(四)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另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五)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連絡人 陳小姐
連絡電話 04-23397128 #525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18
  • 發布日期: 2025-12-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