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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定「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補助作業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臺中市政府為鼓勵及補助臺中市指定、登錄之古蹟 、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積極辦理保存、管理維護、教育推廣講習、修復及活 化再利用等,特訂定本要點。

檢附「臺中市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補助作業要點」總說明、逐點說明及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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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文化藝術,宣導活動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4-15
  • 發布日期: 2026-04-1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