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有需求之家長依下列資訊辦理報名。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二)設籍條件: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本市(原住民、經本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申請時間
115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檢附申請資料,寄送或親送(擇一)至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豐原國小內,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二)聯絡電話:04-25205563分機215。
(三)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四、應檢具資料
報名時繳交,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報名表:單面列印,共4頁(附件1-1、1-2、1-3、1-4)。
(二)戶籍資料影本。
(三)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四)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有則附;如無,則可詳細說明理由並檢附其他佐證資料(如一個月內之發展檢核表、觀察影片、行為觀察紀錄等)先行送件。
五、家長線上說明會影片
請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上方選單→家長專區→入公幼鑑定安置→說明影片/宣導品觀看。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有需求之家長詳閱實施計畫,並依規定備妥相關資料及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如有相關問題,可加入報名表、宣導三折頁內QR Code所列官方LINE帳號洽詢。
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入幼兒園)」下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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