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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公告】臺中市116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需求幼兒入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鑑定及安置報名資訊

請有需求之家長依下列資訊辦理報名。


一、申請對象及資格
(一)年齡資格:欲安置公立及非營利幼兒園接受特殊教育服務,且出生日期符合實施計畫內表格所列之幼兒。
(二)設籍條件:欲申請優先安置者需設籍本市(原住民、經本府社會局轉介輔導之危機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不在此限)。
二、申請時間
115年11月2日(星期一)至115年11月27日(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4時,假日不受理。
三、申請方式
(一)檢附申請資料,寄送或親送(擇一)至本市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學前鑑定組(豐原國小內,地址:臺中市豐原區新生北路155號)。
(二)聯絡電話:04-25205563分機215。
(三)特教公務信箱:spcstaichung@spec.tc.edu.tw。
四、應檢具資料
報名時繳交,請詳閱實施計畫。
(一)報名表:單面列印,共4頁(附件1-1、1-2、1-3、1-4)。
(二)戶籍資料影本。
(三)具備安置順位所列相關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
(四)有效期限內之醫療相關證明文件(正反面)影本:有則附;如無,則可詳細說明理由並檢附其他佐證資料(如一個月內之發展檢核表、觀察影片、行為觀察紀錄等)先行送件。
五、家長線上說明會影片
請至臺中市特教資訊網(http://spec.tc.edu.tw/)上方選單→家長專區→入公幼鑑定安置→說明影片/宣導品觀看。
六、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有需求之家長詳閱實施計畫,並依規定備妥相關資料及於期限內提出申請。
(二)如有相關問題,可加入報名表、宣導三折頁內QR Code所列官方LINE帳號洽詢。

請至「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http://www.tc.edu.tw/)→科室業務→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學生跨階段鑑定安置專區(入小學、入幼兒園)」下載實施計畫及相關表件。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宣導活動,一般行政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10-13
  • 發布日期: 2026-10-13
  • 發布單位: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 點閱次數: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