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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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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逾期、證件不齊、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1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本(114)年12月16日(星期二)17時前送達(寄達)資料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日起至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約僱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應即予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資遣補償。 (六)報名期間:114年12月11日至114年12月16日 郵寄地址:413001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 臺中市霧峰區公所人事室 聯絡電話:04-23397128分機711、7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