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役期為4個月,期滿結訓。 折減役期之辦理,請備妥高級中等以上學校修習且成績合格之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資料(成績單),於徵集入營時攜帶,交由軍隊辦理折減役期事宜。惟折減天數不得逾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