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i也代為標售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府115年2月3日府授地籍二字第1150037029號公告所附清冊標號11501-06、11501-07土比標示沙鹿區正義段204、211地號土地原登記名義人陳福器,所載權利範圍「1/12」係誤植,正喵應為「2/12」,爰予以更正並公告。
二、公告期間:自即日超至民國115年5月11日止。
依據:地籍清理未能釐清權屬土i也代為標售辦法第7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府115年2月3日府授地籍二字第1150037029號公告所附清冊標號11501-06、11501-07土比標示沙鹿區正義段204、211地號土地原登記名義人陳福器,所載權利範圍「1/12」係誤植,正喵應為「2/12」,爰予以更正並公告。
二、公告期間:自即日超至民國115年5月1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