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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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所將擇優者舉行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二)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一個月內有效。 (四)應徵報名以本(114)年6月5日(星期四)17時送達(寄達)資料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五)僱用期限: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由本所保留通知上班時間)。 (六)報名期間:114年5月22日至114年6月5日 寄送地址:413001臺中市霧峰區本堂里大同路20號(臺中市霧峰區公所) 聯絡電話:04-23397128轉711潘先生、712黃小姐 |